各学院、各单位:
为全面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》和《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》等文件精神,进一步健全学校档案工作体系,加强学校档案工作规范化、制度化建设,保证档案资料的完整与安全,现请各学院、各单位报送档案工作分管领导和兼职档案员名单。具体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基本要求
请每学院(单位)确定1名处级领导分管档案工作,同时至少配备1名兼职档案员。
二、工作职责
1.档案工作分管领导职责: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,将档案工作纳入本单位管理制度和议事日程,适时布置、检查、总结档案工作;根据工作需要,配备兼职档案员并保持相对稳定;支持兼职档案员做好本单位文件材料归档、档案资源管理和利用等工作。
2.兼职档案员职责:负责本单位档案文件材料的形成、积累、保管和立卷归档等相关工作;每年在规定的时间内,按要求向学校档案馆移交档案,保证归档文件材料的完整、准确;认真学习、执行档案工作政策法规,积极参加档案业务培训和相关活动,接受档案馆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;做好文件材料的安全和保密工作。
三、报送时间和方式
请各学院、各单位于4月23日17:00前,将档案工作分管领导和兼职档案员信息登记表(附件)电子版发至邮箱:34242180@qq.com,同时纸质版加盖本学院(单位)公章报送到学校档案馆(逸夫楼9楼9015室)。
联系人:黄洋 电话:84399639。
附件:档案工作分管领导和兼职档案员信息登记表
图书馆(文化遗产部)
2024年4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