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报送各学院、单位档案工作分管领导和兼职档案员名单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4-04-11  文章出处:   文章作者:  张丽 浏览次数:

各学院、各单位:

为全面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》和《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》等文件精神,进一步健全学校档案工作体系,加强学校档案工作规范化、制度化建设,保证档案资料的完整与安全,现请各学院、各单位报送档案工作分管领导和兼职档案员名单。具体事项通知如下。

    一、基本要求

请每学院(单位)确定1名处级领导分管档案工作,同时至少配备1名兼职档案员。

二、工作职责

1.档案工作分管领导职责: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,将档案工作纳入本单位管理制度和议事日程,适时布置、检查、总结档案工作;根据工作需要,配备兼职档案员并保持相对稳定;支持兼职档案员做好本单位文件材料归档、档案资源管理和利用等工作。

2.兼职档案员职责:负责本单位档案文件材料的形成、积累、保管和立卷归档等相关工作;每年在规定的时间内,按要求向学校档案馆移交档案,保证归档文件材料的完整、准确;认真学习、执行档案工作政策法规,积极参加档案业务培训和相关活动,接受档案馆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;做好文件材料的安全和保密工作。

三、报送时间和方式

请各学院、各单位于42317:00前,将档案工作分管领导和兼职档案员信息登记表(附件)电子版发至邮箱:34242180@qq.com,同时纸质版加盖本学院(单位)公章报送到学校档案馆(逸夫楼99015室)。

联系人:黄洋 电话:84399639


附件:档案工作分管领导和兼职档案员信息登记表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   图书馆(文化遗产部)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24410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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