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共同营造文明、舒适的阅览环境,图书馆在卫岗校区南四楼、南五楼多媒体学习室设置了375个小型储物柜,方便读者在馆内临时存放学习物品。
一、《图书馆储物柜使用办法》
1.储物柜实行分阶段管理制度,每年春季开学至暑假结束为第一阶段,秋季开学至寒假结束为第二阶段,每个阶段均需要读者申请登记后方能使用。
2.储物柜仅限申请成功读者本人无偿使用,禁止转借。使用期自办理之日起至当前阶段结束止,使用者自行负责柜内物品安全,图书馆不负保管责任。
3. 读者按照图书馆公布的渠道申请储物柜使用权。
4.图书馆按照读者申请的先后顺序,为符合规定的读者办理使用登记,柜号按照从左到右,从上至下的顺序依次发放,发完即止。读者可以选择储物柜所在楼层但暂不支持挑选柜号。
5. 申请成功后如长期(连续1个月)不使用,图书馆有权收回其使用权并重新向其他读者发放。
6.每阶段结束前一周内,使用者须自行清空储物柜,逾期未清理的,图书馆将于下一阶段开始第一天统一清理,柜内物品将按无主废弃物品处理。
7.储物柜只供申请人放置私人图书、复习资料等学习物品,禁止存放图书馆馆藏书刊(不论是否办理外借手续)、贵重物品,食品、饮料、衣物、生活用品等除学习资料以外的物品。
8. 图书馆不定期对储物柜使用情况进行检查,如发现违规存放物品,即通知当事人取走,如该物无人认领,图书馆有权自行处置。如同一当事人连续三次或以上在储物柜内存放违规物品,将取消该当事人当期的储物柜使用权,且将影响当事人以后的储物柜使用权。
9. 储物柜内物品摆放须整齐有序,物品不得超出柜体范围,日常柜门为关闭状态。
10.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。
二、申请储物柜与结果公布
通过微信小程序申请,定满为止。微信扫码预定存包柜(不包括座位)
1. 申请时间:9月13日(周六)9:00-9月14日(周日)21:00
2. 结果公布:2025年9月15日(周一)10点,在卫岗校区图书馆南四楼南五楼多媒体学习室门口公布申请结果。
3. 使用储物柜过程中如有问题可加入QQ群:984760967 在线咨询
南京农业大学图书馆(文化遗产部)
2025年9月10日